山东出不动产类公证平均降费比例将超过30%

2021-09-30 文/李潇雨 From:本站

编辑导读: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今年山东省司法厅配合省发改委对公证收费办法进行了修改,目前已进入会签阶段,近期即将出台。

9月3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成果。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今年山东省司法厅配合省发改委对公证收费办法进行了修改,目前已进入会签阶段,近期即将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实施后,不动产类公证平均降费比例超过30%。

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宋守军表示,近几年,各市县政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解决了一批因用地、规划、竣工验收手续不完善、欠缴税费、土地抵押或查封,以及开发建设主体灭失等原因无法为购房群众办证问题,取得积极成效。截至9月28日,通过完善相关手续已完成确权登记的民营企业2244家;化解城镇居民住房遗留问题6040个,涉及化解253.4万户,企业和群众资产得到保护。

“交房即办证”实现常态化。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登记流程协同推进,部门间行政许可、审批并联协同办理,开展流程再造、权籍前置、数据共享、网上申请,发挥“一网通办”平台和网上核税缴税技术优势,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项目,交房时同步办理不动产登记。目前,全省各市县均建立“交房即办证”机制,有2126个项目实现“交地即办证”;648个房地产项目实现“交房即办证”,惠及群众18.09万户,办证项目和户数位居全国第一。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端卫说,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一次办好”改革的部署要求,省司法厅和自然资源厅积极推进省级层面“总对总”信息查询和系统对接,群众及企业因不动产买卖、互换、继承、受遗赠、赠与、委托等需要办理公证时,可以在公证机构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由公证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的要求,一次性收齐公证申请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验证申请人身份,对申请人进行问询。

公证事项完成后,公证机构通过系统平台将公证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申请信息及相关资料即时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不动产登记。群众和企业无需再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任何材料,即可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据统计,目前全省已通过协同机制办理业务2070件。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今年我们配合省发改委对公证收费办法进行了修改,目前已进入会签阶段,近期即将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实施后,不动产类公证平均降费比例超过30%。”李端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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