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398处 要求3年内基本完成治理

2021-04-28 文/谢晓莲(实习生) From:本站

编辑导读:

截至2020年年底,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398处,其中河7处、塘839处、沟渠552处。《行动方案》要求,3年内基本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4月27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畜牧兽医局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与会获悉,截至2020年年底,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398处,其中河7处、塘839处、沟渠552处。《行动方案》要求,3年内基本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黑臭水体,是指因过量纳污超出了环境容量,导致变黑、发臭的水体。在农村范围内,如果水体存在异味或颜色明显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任意一种情况,即视为黑臭水体。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全省7万多个村庄,农村常住人口约3900万,面临着农村黑臭水体分布面广、底数不清、体制机制不完善、技术支撑力量薄弱等问题。为了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效率,山东省创新提出利用卫星遥感技术,采用遥感识别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没有遗漏。截至2020年年底,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398处,其中河7处、塘839处、沟渠552处。
       为此,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表示,依据2019年7月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4部门牵头,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等专家指导论证,联合编制出台了《行动方案》,推进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据葛为砚介绍,《行动方案》把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全部列为治理对象,要求3年内基本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这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是由去年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专项排查确定的,其中工业污水类42处、位于南四湖流域的629处、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727处。具体治理时间安排为:2021年完成500处,2022年完成500处, 2023年完成剩余的398处。这些黑臭水体已划分到各市,具体到年度,形成了治理任务目标表,随通知一起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于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实行动态更新管控。
       面对繁重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姜龙表示,山东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研究拟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资金保障工作。在加大投入力度方面,2021年山东省级安排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33.41亿元,同比增加22.41亿元,这部分资金,省里在下达任务清单时,明确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作为重点任务,各市要优先保障资金需求。在吸引社会资本方面,截至目前,全省纳入财政部PPP管理库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2个,投资额23亿元,项目已全部落地并开工建设。
       下一步,山东省财政将继续指导各市县深化政策创新,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优化环保领域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推动各市县继续做好中央、省级和市县环保资金统筹的文章,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微信扫一扫,移动端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