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予以解读。据悉,该《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将把将猪、牛、羊、驴、兔、鸡、鸭、鹅等畜禽一并纳入法制轨道管理。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延安介绍,《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极具创新点:一是明确了调整范围。将畜禽屠宰管理范围由原来的生猪扩大到猪、牛、羊、驴、兔、鸡、鸭、鹅八种畜禽。二是完善规划设置及行业布局。要求制定全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畜禽屠宰厂(场)的设置,引导畜禽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建立了畜禽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制度。明确了进厂(场)查验制度、出厂(场)记录制度、质量管理规范和品质检验制度以及问题产品报告、召回制度等,使畜禽屠宰厂(场)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四是建立了畜禽屠宰环节疫病防控制度。明确了屠宰厂(场)的疫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动物疫情排查和报告;明确官方兽医的监管责任,依法查验畜禽屠宰场所动物检疫证明和用药记录等文件。五是强化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追究。
记者还了解到,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省畜牧兽医局根据目前全省畜禽屠宰的现状,增设了畜禽屠宰厂(场)风险监测和分级管理制度,将根据畜禽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确定分级管理的要求,引导、支持畜禽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责任编辑:王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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