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继2018年推出31项放权措施后,山东省财政厅从“取消审核、下放权限、优化服务”三个方面,又推出了33项“放管服”举措。
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介绍,省财政厅历来对“放管服”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前几年连续几轮简政放权,主要是面向企业、面向群众,这次财政“放管服”改革,重点是向市县放权、向预算部门放权,着力解决“中梗阻”的问题。同时,“减法”“加法”一起做,下最大气力优化财政服务、提升服务效能。
据了解,本次“放管服”举措共取消财政管理权限9项。比如,在资产管理领域,取消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审批;在文化企业管理领域,取消省属文化企业所属企业增资扩股、对外大额捐赠核准审批;在新旧动能转换领域,取消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设立审批。同时,共下放财政管理权限16项。比如,将省属文化企业所属企业增减注册资本审批权、省属文化企业处置资产审批权全部下放至一级文化企业;将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变更权限下放给主管部门。
另据记者了解,在优化服务方面,山东省财政厅深入对接部门和企业需求,提出8项精简流程、优化服务的改革措施。比如,在服务企业方面,实行财政政策推送“零距离”、政策兑现“零跑腿”、普惠政策“零申报”,尽最大努力简化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努力做到让企业“少跑腿多办事、不跑腿能办事”。
刘兴云表示,下一步,山东省财政厅将在推动这33项“放管服”改革事项落实落地的基础上,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和群众期盼,继续深入推进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责任编辑:公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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