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以19条具体政策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2019-07-19 文/文-张潇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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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大数据局相关负责人对《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进行了相关解读。

  7月1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大数据局相关负责人对《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相关解读。记者了解到,贯彻落实《意见》,要围绕数字产业化、数字农业、智能制造、智慧服务、培育新业态5大任务展开,从加大要素供给、强化人才支撑、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资金扶持等5方面,切实执行19条具体政策措施。

  山东省大数据局副局长廉凯围绕《意见》的起草背景和过程、总体考虑以及主要内容等方面展开对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政策实施、组织实施的具体阐述。据了解,《意见》的起草来源于省委、省政府《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精神和龚正省长关于构建数字山东“1+3+N”政策体系的指示要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考虑国家要求、企业诉求,并在广泛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现有政策,立足山东省实际发展情况,推动政策创新,以实现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在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工作中,必须坚持数字山东“1”个统领,强化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3”方面顶层设计,完善“N”个配套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大力发展数字经济,要坚持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主线,以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重点,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模式,拓宽经济发展新空间。到2022年,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深度显著增强。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率先完成,数字经济规模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升2个百分点。

  据了解,政府将依据数字经济的具体目标,从加大要素供给、强化人才支撑、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资金扶持等5方面,切实执行19条具体政策措施。通过对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电成本等方面加大要素供给,为数字经济提供基础保障;通过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创新引智方式实行高质量人才引进来强化人才支撑;为激发创新活力,也提出了激励企业创新、建设创新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具体措施;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围绕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各地招商引资、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支持举措;此外,在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大税费优惠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强金融信贷支持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的资金扶持措施。

  山东省大数据局副局长廉凯、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张中英、省科技厅副厅长于洪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处长褚国良应邀参会,并围绕《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回答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公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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