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聚力提升地方立法质效 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4-12-23 文/崔秀娜 From:

编辑导读: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稳中求进推动立法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8件,修改法规15件,初次审议法规草案4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53件,接收报备并审查规范性文件54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稳中求进推动立法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8件,修改法规15件,初次审议法规草案4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53件,接收报备并审查规范性文件54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围绕推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制定全省首件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的综合性法规——黄河保护条例,修改黄河河道管理条例、黄河防汛条例,以法治之力护黄河安澜。

围绕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出台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出台湿地保护条例,初次审议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开发区条例草案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草案,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围绕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条例,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出台院前急救条例,优化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与服务管理,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制定快递业促进条例,规范快递业经营服务,保障快递安全;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凝聚家校共育合力;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机制,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

优化“统筹协调、提前介入、跟踪审查、切实把关”审查指导机制,推动设区的市立法质量稳步提升。一是严把审查关口。紧盯重点章节和关键条款,从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每件报批法规不超越立法权限,不违反上位法规定和有关精神。对设区的市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提高法规质量和实施效果。二是推进协同立法。指导相关市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特色产业产品开展协同立法,青岛出台种业促进条例,枣庄出台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潍坊出台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日照出台绿茶保护管理条例。支持指导菏泽市承办第三届淮海经济区立法协作联席会议,签订地方立法资源共享协议。三是强化指导培训。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暨特色专题立法推介座谈会,交流推介特色专题立法经验,提升立法队伍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研究总结地方立法规律特点,修改地方立法工作手册,汇编立法指导典型案例研究,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一是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细化审查标准和程序,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选定24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试点,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有关做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座谈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依托山东政法学院成立备案审查研究服务基地,对重点规章开展审查论证,推动理论研究与实务有机融合。举办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设区的市、试点县人大常委会作交流发言,提升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